江门市食安办开展蔬菜种植基地与农贸市场对接专题调研
来源:
shucai1.com
2016-03-02
浏览:
616
字号:T|T
摘要: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强化对我市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2月26日上午,江门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蔡汉文一行五人深入江门新供销侨润农产品加工电商配送中心就蔬菜种植基地与农贸市场对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首先来到鹤山市无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实地查看蔬菜基地布局分区、蔬菜种植、产地证明、农药使用、质量…
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强化对我市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2月26日上午,江门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蔡汉文一行五人深入江门新供销侨润农产品加工电商配送中心就蔬菜种植基地与农贸市场对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首先来到鹤山市无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实地查看蔬菜基地布局分区、蔬菜种植、产地证明、农药使用、质量安全监测、产品储存等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江门新供销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蔬菜种植、配送和平价商场推进情况介绍,双方还就蔬菜种植基地与农贸市场对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蔡汉文强调,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龙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的系统化、细致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认识到《办法》的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
他指出,一是要打造“两个标杆”、“一个品牌”。要坚持走品质路线,提升质量标准,打造一个农业基地的标杆,一个平价商场质量安全的标杆,一个市场品牌,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二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立质量档案,要出具产地证明以及完善相关信息等。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建立与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从源头抓起,建立互通,环环相扣的监管机制。并根据需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治理整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
江门市供销社主任苏国明、江门新供销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领导陪同调研。
关于
江门市食安办开展蔬菜种植基地与农贸市场对接专题调研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