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荔浦市柑橘种植者的一封信

  荔浦市广大柑橘种植者:

  柑橘是全市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全市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全市柑橘黄龙病呈大规模爆发蔓延之势,严重危及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严重影响柑橘种植者的切身利益。

  为切实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坚决保障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定维护广大柑橘种植者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现呼吁全市广大柑橘种植者积极、迅速参与该行动,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积极参与全面排查病株和失管果园工作。在2021年8月5日?12日期间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片、片不漏园、园不漏株”原则做好病株和失管果园排查,并按规定做好相应标记及上报排查结果。

  ■?二是必须在统一时间段内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在2021年8月13日?25日期间联防联控喷施农药扑杀木虱2次,第一次联防联控喷施农药时间为8月13日?15日,第二次联防联控喷施农药时间为8月20日?22日,确保防治有效。

  ■?三是必须按规定清除病树。在2021年8月16日?31日期间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于喷药后5天内清除病树,发现一株清理一株,不留黄龙病病源死角隐患,没有完成联防联控工作的绝对不能砍伐病树。

  ■?四是必须及时调整产业。失管、半失管柑橘果园病树清除后,要及时调整和发展产业,耕地不能出现撂荒现象。属于基本农田的,应该改种粮食作物;属于非基本农田的,原则上改种非柑橘类农作物。

  全市柑橘种植者应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自觉履行柑橘木虱防治和清除柑橘黄龙病病株义务,拒不履行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实施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该种植户承担,并根据《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每亩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柑橘黄龙病疫情扩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各位柑橘种植者,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事关全市柑橘产业的兴衰存亡、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局、事关全市柑橘种植者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务必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荔浦市委、市政府开展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落实好每个防控细节,做到听从指挥、反应迅速、联防联控、高效有力,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会战,为柑橘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荔浦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