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省市县三级联合对柞水县食用菌产业开展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0日来商洛考察期间对柞水“小木耳,大产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木耳茶叶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0〕41号)安排,切实加强以木耳为主的食用菌产业生产执法监管,从源头上确保我市生产销售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5月7日,省农业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伍明祥一行六人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来到商洛,与商洛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柞水县、镇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检查组三级联合,对柞水县食用菌菌种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检查。

  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人,车辆4辆,检查菌种生产企业2家,生产基地9家,电商销售企业2家。检查中发现食用菌生产企业和基地生产档案记录不健全,不规范,已要求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