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旅客:多次携带水果入境可能涉嫌犯罪
近日,张先生一家三口到泰国旅游,买了一大堆热带水果塞在箱子里准备带给国内亲友品尝。可在入境时,这些水果被江苏常州机场检验检疫人员截留。张先生被告知,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水果等植物及植物产品被禁止携带入境,如多次携带将涉嫌犯罪。
“多次带水果入境有可能触犯《刑法》?”这让张先生惊讶不已。原来,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其中第九条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追诉标准作出重大修改,将“多次非法携带、邮寄动植物其产品入境”等情形列入“应予以立案追诉”范围。
把小小水果和犯罪联系在一起似乎有些“小题大做”,其实不然。随着江苏常州出入境旅游人员的迅速增长,由此带来的动植物疫病疫情输入风险也快速增加,而动植物疫病疫情每年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近年来,受发现难度大、处罚金额低等原因,深受旅客们喜爱的热带水果、香蕉牛奶、燕窝以及多肉植物及其产品被携带入境现象屡禁不止。据江苏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7年上半年,江苏常州机场检验检疫人员截获禁止入境旅客携带物764批次,同比增长366%,尤其是新鲜水果截获增长尤为迅速。
当前正值暑假出境游高峰,为了防止人们在无意中触犯法律,江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和海淘“剁手”,不要携带或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所列的活动物、肉类、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产品进境,以免耽误行程,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需购买,请在进境前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按照正常货物进出口贸易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