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渔政执法机构签署省际间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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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cai1.com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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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和渔船进出港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渔船规范管理,强化省际执法协作,加大对跨省渔船的执法监管力度,5月1日,在浙江温州举行省际间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签署活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厅长杨胜杰出席活动。跨省渔船一直是渔政执法监管的难点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存在船位不清、信息不畅、情况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和渔船进出港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渔船规范管理,强化省际执法协作,加大对跨省渔船的执法监管力度,5月1日,在浙江温州举行省际间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签署活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主任刘忠松、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厅长杨胜杰出席活动。
跨省渔船一直是渔政执法监管的难点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存在船位不清、信息不畅、情况不明的困境,出现海上作业脱离编组、脱离监管的现象,伏休期间部分渔船利用跨省异地休渔之机,擅自跨区从事非法捕捞作业,台风防御期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出现不明渔船不听从指令滞留港外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浙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牵头制订了《辽冀津鲁苏沪浙闽粤桂琼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下称《协作机制》)。
会上,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副厅长张立军介绍了《协作机制》制订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沿海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签署执法共管协作机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领导共同见证签署活动。《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加强伏休管控、联勤协作、信息互通和联查联动,加大对跨省渔船的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有效协调处置海上安全应急救助、渔事纠纷等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沿海省际间渔政执法机构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努力,为海洋渔业执法工作注入新动能、带来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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