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
shucai1.com
2023-10-12
浏览:
146
字号:T|T
摘要:为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营口市实际,近日,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三大队联合西市区、大石桥市渔业管理部门配合辽宁省农产品和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和执法检查。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40批次,其中……
为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营口市实际,近日,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三大队联合西市区、大石桥市渔业管理部门配合辽宁省农产品和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和执法检查。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40批次,其中南美白对虾20批次,鲤鱼10批次,草鱼10批次。检测项目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停)用药物为重点,同时监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地西泮等禁(限)用投入品使用情况。
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农办渔〔2009〕18号和《水产品抽样规范》(GBT308912014))等要求进行采样和检测,最后经养殖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后共同封样冷冻保存,保证样品采集的客观性和可溯源性。
同时,渔业执法三大队配合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对我市大石桥市辖区内水产养殖企业进行了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三项记录制度执行情况和养殖投入品的贮存使用情况。通过检查,各养殖企业三项记录书写规范完整;投入品按规定安全使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养殖生产,得到了省执法队领导的肯定。
关于
辽宁营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