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第一蔬菜网, 各类瓜果蔬菜专业网站
您好!欢迎光临第一蔬菜网☺ [免费注册] [登录]
为您提供各地蔬菜价格、蔬菜行情、蔬菜交易等实时信息
雨后池塘

湖北省解设施农业用地之“渴”

来源:shucai1.com   2020-07-11   浏览:519   字号:T|T
摘要: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一般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专用需要,按照农业相应的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方面,作物生产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5%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亩,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最多不超过30亩;水产养殖的,原…
  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一般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专用需要,按照农业相应的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方面,作物生产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5%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亩,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最多不超过30亩;水产养殖的,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畜禽养殖的,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除生猪养殖外,最多不得超过15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前提下,利用荒山、荒沟等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的,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可再放宽3%。

  通知规定,有条件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养猪不得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20%,最多不超过20亩。

  通知要求,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畜禽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关于

湖北省解设施农业用地之“渴”

相关信息
  • 肯定级别:
    • 肯定级别5分
    • 1
    • 2
    • 3
    • 4
    • 5
    评论者:  登录   游客
  • 提示:计算输入长度时包括格式代码。
    /800
  • 验证码: 验证码  
登录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业务流程
支付方式
快速链接
常见问题
服务与支持
咨询热线:0532-88781131 15166683288 13963906391
[第一蔬菜网] 打造第一蔬菜信息门户,为您提供最实用蔬菜信息平台!
未经授权禁止抄袭、镜像本站.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4
www.shucai1.com
[ 第一蔬菜网 ]
关 闭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