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第一蔬菜网, 各类瓜果蔬菜专业网站
您好!欢迎光临第一蔬菜网☺ [免费注册] [登录]
为您提供各地蔬菜价格、蔬菜行情、蔬菜交易等实时信息
雨后池塘

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来源:shucai1.com   2020-03-13   浏览:326   字号:T|T
摘要: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自然资源部要对用地审批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关于

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相关信息
  • 肯定级别:
    • 肯定级别5分
    • 1
    • 2
    • 3
    • 4
    • 5
    评论者:  登录   游客
  • 提示:计算输入长度时包括格式代码。
    /800
  • 验证码: 验证码  
登录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
业务流程
支付方式
快速链接
常见问题
服务与支持
咨询热线:0532-88781131 15166683288 13963906391
[第一蔬菜网] 打造第一蔬菜信息门户,为您提供最实用蔬菜信息平台!
未经授权禁止抄袭、镜像本站.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4
www.shucai1.com
[ 第一蔬菜网 ]
关 闭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