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工作完成
来源:
shucai1.com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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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2018年福建省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贝类划型是指抽取不同海域生产的贝类样品,监测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铅、镉、腹泻性贝类毒素和麻痹性贝类毒素等的含量水平,并依据至少连…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2018年福建省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贝类划型是指抽取不同海域生产的贝类样品,监测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铅、镉、腹泻性贝类毒素和麻痹性贝类毒素等的含量水平,并依据至少连续三年的综合监测结果划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贝类生产区域。第一类生产区域的贝类产品可直接上市并可供生食;第二类生产区域的贝类产品可直接上市但不可生食;而对划定为第三类生产区域的,生产者须对采捕的贝类产品进行暂养、净化,至有关值达到第二类生产区域规定数值后方可上市,或在加贴完整信息标签的前提下,直接运往加工厂进行密封杀菌或热处理。
省监测中心自2017年起开展贝类划型工作,今年划型区域继续确定福州连江定海湾为实施地点,该区域属于泥沙底质,湾内无工业排污口,贝类生产区的海水水质良好。本年度省监测中心按照贝类养殖的地理位置继续将定海湾划分为6个生产区,划型面积共计223公顷。根据近两年的监测结果,该区域符合第一类生产区域标准。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划定一个生产区域的类型应该有连续三年以上或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的基础数据。本年度为定海湾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第二个年度,省监测中心将于2019年继续在定海湾开展相关监测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海水贝类养殖和管理、提高养殖贝类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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